译者:梁宇君/AD110,本文译自:THE GREAT DISCONTENT _ 我们的朋友Sara Blake建议我们采访Justin,因为他的故事将是一篇精彩的专访——她说得太对了!我们和Justin在Bar Six见面,几杯啤酒下肚,我们对他的事业有了更深的了解。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澳大利亚人,1998年,朋友给他一张Photoshop 4的刻录碟,由此他发现了用电脑创作的奥妙,人生的指针指向了当时尚不成熟的数字艺术行业。刚开始踏足这个领域的时候,摆在Justin面前的是一条无迹可寻的新兴职业之路,但他没有气馁,即便被艺术机构拒之门外也没有气馁。他决定和他的朋友Kevin Stacey成立一个属于自己的艺术机构,于是Depthcore横空出世。12年以后,Depthcore和Justin的事业都得到极大的发展,这是当初谁也无法想象到的。这位新朋友下一步将会带来什么惊喜?我们拭目以待。——Tina
Justin Maller是一位生于澳洲、现于纽约发展的自由插画家和艺术总监,他有12年的创意数字艺术经验。2002年,他创办了Depthcore并任创意总监,Depthcore是全球现代艺术家进行交流和作品展示的网络平台。Justin不但为一系列知名品牌和公司——包括Nike、Verizon(无线通讯运营商)、The Grammy(格莱美奖)、ESPN、Harper Collins(出版社)、Under Armour(体育装备品牌)、Coca-Cola等——创作插画和概念艺术,他还捣鼓多个个人设计项目。近来,他每天都为“Facets(方•面)”项目设计一个作品。
Q:说说你的职业经历吧。另外,告诉我们的读者你最近都在忙些什么?
Justin:1998年便我开始数字艺术的创作,那实在年代久远得不可思议——感觉真的是上世纪的事情了。那时候,我的朋友给我一张Photoshop 4的刻录碟,青铜色的光碟上还专门印有Photoshop 4几个字(哈哈哈)。注意:我现在做的所有设计完全可以通过最初使用的软件(例如最原始的3D程序和Photoshop 4)完成,只要我愿意。人们老是问我“你用的是什么软件啊?”其实用什么软件和能做什么设计是完全无关的。你什么都不需要——拥有最简单、最廉价、最劣质的配置就足够了。只要能编辑图层,便算是万事俱备。总而言之,我朋友给了我那张光碟后,我便开始制作网页和一些糟糕透顶的头像标志。我真正开始认真对待数字艺术,是从中学最后一年开始的,那是2001年,我成立了deviantART。如果你想承认自己是老人家的话,也许会知道deaddreamer是谁?
Q:不知道。
Justin:他是最早几位印证“Photoshop能替你实现一切疯狂设计念头——而不仅仅是修修图那么简单”的超级数字艺术家之一。登录他的网站,我的第一反应是“哇”!当时有一个我超级喜欢的Photoshop插件叫做“眼睛糖果滤镜包(Eye Candy)”,但看了他的网页后我意识到无须依赖滤镜也可以做设计,对我而言是一个重要启示。受到他的网页的影响,我创办了deviantART。
我对deviantART很上心,因为那时我18岁,实在没别的更好的事情可做。我常常进行数字艺术的设计直至凌晨1点。在澳大利亚,中学最后一年是努力学习准备最后冲刺的时刻,况且,我读的是一所质优高中,所有的学生都为了成为医生、律师之类乱七八糟的人生胜利组一员而拼尽全力。而我的学业动力却消减不少——因为我只想投身艺术。
中学毕业后,我在大学修读创意写作和戏剧专业,因为那是2001年,一个数字艺术课程仍未诞生的年代。我选修了一个高等摄影课程,但他们不怎么使用Photoshop——不过我倒是学会了如何处理底片、如何在暗室工作,所以情况也没那么坏!获得创意写作学位真的是“前途无量”啊(哇哈哈哈)。一离开大学,我便找了个零售店员的工作。在我有能力全职做数字艺术设计之前,我做了一年的零售店员。
随后,我在2002年创立了Depthcore,当时我以为自己擅长创作抽象数字艺术作品——但其实我的作品惨不忍睹,不过当时的准入门槛并不高。
Tina:这么说,那时候你在零售店打工、成立Depthcore,同时还是一名数字艺术的自由职业者。你的设计有没有酬劳?
Justin:我的主业是艺术创作。直到大学最后一年我才开始接一些兼职设计,但那些项目含金量不高。那时不会有公司对我说:“Justin,你就是我们的最佳人选。来给我们做活动策划,我们令你梦想成真!”那都是一些给电脑游戏机生产聚乙烯基塑料盒子和相关产品的公司。其中一家公司付我1500澳币买了我的5个设计,这些钱足够我购买人生第一台上档次的电脑。我把第一次设计所得买了一台电脑和显示屏等设备,从此我便能更好地工作了。
除了不时会承接小项目,我还写了大量文章。我给《数字艺术杂志(Computer Arts)》撰稿,由于当时澳元疲弱,所以给这本外国杂志写教程能得到一笔可观的稿费。每个月写一篇就足以维持基本开支了。我一边写稿一边做一些极其、极其恶心的兼职设计,这就是我当时的生活。
Tina:成立Depthcore是因为那么做很酷吗?
Justin:是呀。
Tina:你有没有想过Depthcore会发展成今天的规模?
Justin:没有。开始认真对待数字艺术这个职业的第一年,我很想成为创意艺术机构的一员。Depthcore之所以会诞生,是因为那些机构都拒绝了我,于是我想:“去你的!我要成立自己的公司。我才不需要得到你们这些混蛋的认可!”过去,人们喜欢做一些哥特式黑暗设计,我呢,特别热衷于设计靓丽炫目的东西,因为我只懂得这一类型的设计。Depthcore成立后引起了巨大的回响。就用户访问量而言,Depthcore比起开创之初得到极大的发展。当时还没有像社交媒体那样的聚合器,如果想要创作素材,必须自己慢慢找。而Depthcore正是各类素材的聚合器,她把有才华的艺术家的作品归类,陆陆续续放去精华区。哇,我怎么聊到这里来了?我跟你说过的,我很会跑题,哈哈哈。
Tina:你是说你创立了Depthcore后,还一边在零售店打工?
Justin:在零售店打工之前就创办了Depthcore——中学毕业不久后就成立了。
Tina:明白。
Justin:2006年是大学的最后一年,我开始接一些兼职设计工作。虽然当时囊中羞涩,但我并不在乎,没有稳定工作我也感到开心。DC Shoes(美国板鞋品牌)曾经找我做设计,但没有一个作品受到高度关注,都不是一些足以令我一夜成名的佳作。
Tina:这正是我们想要传递的信息,因为人们总是幻想——
Justin:正是。人们以为每一位设计师都可以像Chuck Anderson(自学成才的年轻艺术家、设计师)一样,中学毕业初出茅庐便技惊四座,为高端品牌做设计,日进斗金。但事实并非如此。Chuck的成功是因为他对自身能力有绝对的把握,并且全力以赴。他的所有成就都是实至名归的,但并不是每一个设计师都能达到这种境界。这个行业不同于乐坛,没有一朝成名,只有蹒跚跋涉。头两年我的收入不足4万澳币,但我过得很快活。
2008年,我莫名其妙地接了些重要项目。我有一个朋友在三藩市有一家公司,他让我为一款电子游戏做设计,酬劳以美元结算,当时美元的汇率可是澳币的两倍。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,我简直不能相信!我想:“哇!这次真他妈来真的了!”
又有一次,我和我的朋友Brian一起吃饭。他在加州DC Shoes工作,此前他请我为品牌做概念设计,那天他在墨尔本便约我见面。其实他约我的时候我正和工作上的朋友聚会,每逢周四我们都去放松一下,吃点炸肉排——那叫一个惬意。当Brian叫我去喝酒聊天时,我想:“我应该去。”那是我做过最明智的决定,绝对的无心插柳柳成荫啊。我和Brian见面聊天,他是一个可爱的家伙,我们喝了些啤酒,无所不谈,真是精彩的一晚。
之后,Brian向我引见了他的一个朋友Marco,Marco是McCann Erickson(广告集团公司)的高级副总裁,还是Verizon(无线通讯运营商)的高级创意总监。Brian通过邮件让我们认识对方,我和Marco又通信了几次。他说:“听着,我希望你给我们的一个项目做设计,你可以给我设计这些、这些和那些么?”我说:“可以,好啊,没问题。”我给他做了好些设计,当时我并不知道Verizon有何背景,它在澳大利亚没什么知名度。我接下了这个工作,而直至今天这依然是我做过最具影响力的设计。我为Verizon做了一整年的活动设计——所有你看到的Verizon卡车车身图样都是我的设计。
艺术家要懂得一点:像正常人一样多和别人交流,别他妈故作高深。别人向我搭讪,我能嗅出他们只想建立人际网络——他们并没有兴趣深入交流或建立友谊。我不会为这些人浪费时间。我喜欢与人交流、交新朋友,我可以为朋友赴汤蹈火,但如果我发现你只是在利用我,那我就离他们远远的。发展人际网络纯熟胡扯,我们需要领会的是用心交往的价值所在。
Tina:那是哪一年?
Justin:Verizon活动策划是2008-2009年。
Tina:真厉害。而且获得这个项目的机缘居然是和朋友喝酒聊天。
Justin:是啊,全因那天我答应见面。如果那晚我没有去见Brian,就不可能通过介绍认识Marco——而我做的不过是开心随意地和朋友喝酒聊天。Marco和我合作的活动策划持续了一整年,那是我第一次赚到那么多的钱。真想告诉26岁的自己:伙计,不是每年都能赶上这么好的项目,钱得省着点慢慢花呀。
这笔钱足够我闯荡美国。在澳洲,旅行是大事。很多人离开一年到处闲逛,但我从来没这么做,因为我专注于事业。我这么做是对的,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,我不可以在创业之初就突然消失6个月。不过,有了这笔钱后,我打算去纽约呆半年,可当我在那里遇到我的女友Ting后,计划被打乱了,我现在依然在纽约。
Tina:你本来打算去(纽约)工作吗?
Justin:不是。我去旅游,会一会那些我合作了一年的人。我在纽约见了大部分人,又在洛杉矶和三藩市见了其他人。后来我遇见了Ting,于是返回澳大利亚的计划就抛诸脑后了。
这是我在美国的第四个年头,每一年的境遇都不一样。第一年不可思议的忙碌,第二年稍微清闲一点,第三年又开始忙起来了。第三年我给the Wachowskis’(沃卓斯基姐弟,《黑客帝国》系列电影的导演、编剧、监制)的新电影设计概念插画,我现在已经为他们做了两次插画,真是酷毙了!有一次一个叫John Gaeta的人用Gmail给我发了封邮件,向我询问工作的事情。我想:“白痴才会用Gmail洽谈工作吧?” 我通过Verizon和Google搜索John Gaeta,发现那个傻冒居然是奥斯卡获得者,“Bullet Time(子弹时间,一种摄影特效)”就是他发明的!他是一个天才,他的确有一个Gmail帐号收发邮件,我真混帐。我为他做的设计非常有趣,而且很酷,收获很大,但作为概念设计它并不为人所知。
Q:那可真厉害。有没有试过突然顿悟,发现自己今后要专注的职业道路是什么?
Justin:我一直知道自己想以数字艺术为职业,但这个想法很荒诞,就像有人说“我想成为一个职业弹簧高跷大师”一样。刚开始接触数字艺术的时候,什么资源都没有:几乎没有相关的博客,也没有教程,更没有任何相关的杂志。如果我说我想成为一个职业数字艺术家,那简直荒唐可笑。只能说这是一个无迹可循的新兴职业。
顿悟的那一刻,可能是有一次我没有时间去零售店打工,因为接了太多设计的活儿。可我还是想继续在零售店打工,说到钱的问题我还是比较实际的。那一次,店经理没有通知我一声就把我的轮班调到了周二——一年以来我的轮班都是周四。他打电话给我,问我:“你在哪里?”我告诉他我要在截止日期前把设计做好,那天上不了班。下一次我上班的时候,他对我说,看轮值表是我自己的责任。我反驳说我已经在同一个时间轮值了一年了。我受够了——那是我最后一次轮值,感觉真的好极了。
另一个顿悟时刻是辞去写教程的兼职。当时和我接触的杂志编辑是个很不讲理的人,我心里想“去你的”。那时我已经有稳定的设计工作量,我觉得自己不需要再以出卖设计秘技维生了。至今我依然对教程抱有很负面的态度。常常有人向我取经,这快把我弄疯了,他们似乎认为我有义务倾囊相授。就像你写信给你崇拜的某个乐队的吉他手,向他讨教一样。他用一生为你表演写歌、供你欣赏,难道这还不够么?
Ryan:在互联网刚刚兴起的时候,人们常常讨论网络的前景。但现在越来越少这种讨论了,原也应如此。大家利用互联网做实验,胡搞一通,但过去其实有很多事情值得我们去借鉴。
Justin:对,所有设计基本功都摆在那儿了。我过去写了很多有清晰分解步骤的教程,所以当别人问起我的作品中具体某个独立步骤怎么完成,我都不想回答。数字艺术也是一门技术,关键在于一边学习,一边自我拓展。如果我告诉你我创作的步骤,你很可能也能重现我的设计,但你为什么要花时间做一些跟我相像的东西,而不去创造自己的设计风格呢?
Q:你最近都在忙些什么?
Justin:这段时间大多是给广告、服装和音乐做设计。其实,我为Bliss N Eso乐队设计的专辑封面还获得过ARIA Award大奖提名,ARIA相当于澳大利亚格莱美大奖,我的父母为此感到非常自豪呢。我将给一些鞋品牌做设计,鉴于我是个彻头彻尾的运动鞋控,我现在可别提有多兴奋了。
Ryan:真了不起。童年时代的你已经这么有创意了吗?小时候你会被你现在从事的职业所吸引吗?
Justin:完全不会。小时候我经常写作,我以为长大后我会继续写作。数字艺术令我偏离轨道,过去我常常参与戏剧演出或是写作,因此我上大学修读了相关专业。我现在依然喜欢演戏。
Tina:在纽约有没有参演过任何戏剧?
Justin:没有。演戏很耗时间。我只是个还行的演员,算不上多才多艺。不过对我来说,在学校参演戏剧是非常有趣的经历。
音乐是我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。我从13岁开始学打鼓,参加过很多校园乐队。书籍、音乐和运动一直是我的热情所在——而不是艺术。我喜欢艺术,也喜欢艺术创作,但我没有得到什么艺术创作的灵感。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可以从工作中汲取灵感。
Tina:如果仅是从工作中汲取灵感,创作未免不够多元化。你需要出去走走,体验生活,这样才能得到启发。
Justin:也许这就是一些艺术家遇到创作瓶颈的原因。我从未遇上过瓶颈。今天是我进行“Facets(方•面)”项目创作的第252天,还没有哪天我为创意枯竭而发愁过,其实生命不息,创意不止啊。
Q:一路走来,你有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指点?
Justin:我从来没有导师,但我一直都希望有人指点我一下。他可以让我少走很多弯路,那该多好啊。
但是我有我爸爸,他是我的神。过去,他对我的职业选择感到很失望,因为我从小天资聪颖,他希望我可以读法律或者从商,而不是读什么创意写作。回想起来,数字艺术的出现实在意义非凡,不然我早喝西北风去了。你知道拿着个创意写作文凭能干些什么吗?顶多可以去餐厅端端咖啡打打杂。我爸担心得有道理,但他低估了我的工作能力以及我愿意为此付出多少努力。当我告诉他Verizon项目的细节时,他可开心了,不仅是因为酬劳可观,还因为他终于可以放心,我从事的职业是很有前景的。从那以后他对我的事业一直很支持。
Tina:有没有人找到你,并要求你做他们的导师?Depthcore这个平台会不会把你摆在一个高人赐教的位置?
Justin:多少有一点吧。这种情况没有以前那么多,在过去,Depthcore的用户会问我如何给作品报价或者如何处理一些特定的情况,我总是很实在地回答他们。他们都是我的朋友,Depthcore就像是一个小家庭。
Q:你有没有试过冒很大的风险获取在事业上的进步?
Justin:没有。做任何事之前我都很确定我有十足的把握,而且可行性很高。我做事还挺稳妥的。
Tina:这还真有意思,其实我不认为要达到目标就一定要冒高风险。有时候也许如此,但那要看处理的人的素质如何,也许问题到了某人手里就能化险为夷。
Justin:就像我所说的,在我可以用设计维持生活之前,我没有辞掉兼职工作;在我可以支付旅游的花销、保证基本生活之前,我没有离开过澳大利亚。在一切与我的职业有关的问题面前,我会非常谨慎实际。我为我的事业投入了太多精力,我没有时间吊儿郎当混日子,同时我从来没有遇上过大危机。
Ryan:面对危机,有的人稳打稳扎、步步为营,有的人凭着感觉走,却也能逢凶化吉——
Tina:对,就像Joshua Davis(图像和新媒体领域最具创造力的设计师之一)身无分文来纽约发展。
Justin:Josh太厉害了。我可以给你讲一个他的故事吗?
Q:好啊。
Justin:你刚才让我说说职业经历的时候,我就该分享这个故事的。发现Josh的作品于我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。当时是1999年,我学会用Photoshop的第二年。我用Photoshop胡乱创作,虽然技艺不精,但是对这个软件倒是充满好奇。我当时16岁,在Google上搜索出一个叫hell.com的网站。你听说过这个网站吗?
Q:没听说过。
Justin:你应该问问Josh有关这个网站的事。那是一个地下网页,指的是一个平行网页。登录后,会弹出古怪的符号和标志。如果你点击它,就会弹出一句话:“这是一个平行网页,你的到来不受欢迎。”你要做的是进入网站,查看网页源代码,有一个URL隐藏在代码里。点击它就能进入一个聚集着很多数字艺术家的网页。其中一位艺术家叫maruto,那是Josh设计once upon a forest(从前有座森林)网页时用的化名。他设计的网站配有精美动画,连音乐和卡通图案都会随季节变换。当时我想:“你他妈居然可以用一台电脑制作出这么高水平的网站?”第一次,我脑中植入了一个想法:我可以用电脑创作出我想象的所有梦幻场面,尽管此前我从来没有实施过。
多年以后,我遇到了Josh。他还是那么牛逼,他一直在业内遥遥领先。如果说有哪个艺术家曾给过我启发,那一定是Josh。并不是说我的作品有效仿他的地方,但是他的创意令我的想象力开始燃烧,并且一路与我相伴。
Q:你的家人朋友支持你的选择吗?
Justin:是的,当然是。我的家人对我无比支持,但他们不像我的朋友那样了解我的工作,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使些什么法宝做设计。我的朋友更能明白我工作的难度,所以他们更加欣赏我的作品,尤其是纽约的朋友,他们大多是插画家和摄影师。我在澳大利亚的所有朋友之中,只有我一人是从事创意行业的,而我在这儿的朋友都从事与创意设计相关的行业。
Ryan:这么说澳大利亚不能算是创意产业基地?
Justin:我想这仅仅是和我的成长环境有关。我之前提过我的高中同学都是些聪明孩子,其中我最要好的朋友现在在政府工作,有一个做保险,还有一个给全澳最规模的银行打工。他们都有很好的职业前景,你懂我的意思吗?尽管我们有很多相同点,例如热爱音乐和运动,但他们大都从没想过成为一名职业创意人士。只有我另辟蹊径投身创意行业,因为我痴迷网络。
Tina:是呀,如果没有网络这个行业根本不会存在。我们在网上认识朋友,往往发展到线下交往,那是多么神奇啊,网络令我们联通彼此。
Justin:是啊。顺便提一下,你们在网上联系我的时候,我可兴奋了。我坐在电脑前享受那一刻,哈哈。你们做的采访可真棒,你们专访了很多我崇拜的人。你们应该给所有受访者颁发一个班级指环。
Ryan:还真有这个必要。
Tina:是呀,那会很有趣。那么,你有没有创作一些超越自我的作品的使命感?
Justin:当然有。我想我和Brian Smith一起运营的Depthcore就是一次超越自我之作。我们为Depthcore耗费了很多心血和时间——和一个艺术家打交道已经够伤神了,更别说和60个打交道,就像和猫吵架一样——这句话我是跟Ting学的。Depthcore是我最成功的作品,让她持续发光发热了11年也不容易,而且,网络11年好比世上一百年呢。当然,我过去写过教程,教过大家电脑基本功,但Depthcore才真正令大家意识到电脑设计的无所不能。2002年到2007年这段时间,我们让人们看到电脑可以做些什么,而且是比较超前的。我想一定有一些艺术家会把Depthcore列为令他们了解软件应用和激发想象力的其中的一扇窗,她成为大家渴望征服的高峰。这么说可能有点狂妄,但我们由此结识了很多来自世界各地、风格各异的一流艺术家。
其实,我从没想过Depthcore会有今天的成绩。我创办Depthcore的时候才18岁,我站在老爸的后院,为遭到艺术机构的拒绝愤懑不已。当时我和我在澳大利亚认识的唯一一个艺术家说:“我们要创办自己的公司,我们要叫她Depthcore。”18岁的时候千万别随便取名啊——只要你是18岁,就不允许给任何东西命名!找个成熟的人帮帮你,因为你猜不到这个名字会黏着你超过12年啊。深刻教训:别取名字!Depthcore——还有比这更让人郁闷的名字吗?
Ryan:我喜欢这个名字啊,这个网站屹立不倒这么多年,让我想起互联网最早期的时候。
Justin:我们都是来自那个年代的老怪物了,是吧?
Ryan:可是你依然在前进啊,不像那个时代的很多其他事物,早已停滞不前。
Justin:是的。家的气氛是Depthcore这个艺术群体得以维持多年的原因。很庆幸这些年来能吸引那么多艺术家的关注,并得到他们的认同。
Tina:这个群体里的人来自世界各个角落,他们聚在这里相互支持,在这里留下一段生命的轨迹。
Justin:是啊。Depthcore是很多人最初认识数字艺术家的地方。事实上,我最自豪的成就之一就是两个Depthcore的用户结婚了。这可是千真万确。我为大家的相遇铺设了一条康庄大道。
Q:太棒了!在创意的发挥上,你有没有得到满足?
Justin:如果你指的是表达创意的途径,当然有啊。如果你希望创意得到发挥,那就要求自己每天做一个完整的设计,就像我现在做的“Facets(方•面)”项目一样。通过这个项目,我可以探讨脑中闪过的任何念头。就像今天,我让Frank在公园里四处撒欢,我没有像往常那样和其他小狗主人聊天,我决定听Neil Young的歌,循环播放Heart of Gold和Old Man。Heart of Gold让我灵感顿生,今天我真的准备设计一颗金子之心;设计已经完成一半了,我会在睡前把它完成。我对Facets的唯一要求就是每天睡前必须完成一个设计。期待创意的导出是集中精力的好方法,而时间限制有助于创意的释放。
这些日子我做的很多设计都允许我有更多创作自由,最精彩的是,Facets项目令我尝试了风格新颖而清新的创作。例如当中的几何风格与我此前的风格大不相同,更直观。孩子们,如果你希望充实自己的履历并提高技能,让别人看看你每一天的新创作;反响往往很不错哦!这个项目为我赢得了一些新的关注者,在专业技能上也大有裨益,但就像我职业生涯中的所有作品一样,首先我都是为自己创作,然后再考虑商业的因素。当人们找上门让你设计,常常是你完成个人创作之后的几个月、甚至几年。出于某种原因,Facets得到的反响比任何其他项目都要来的快。
Q:这个建议很不错。你有什么想对刚起步的年轻人说的?
Justin:刚开始最重要的是为自己而创作——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设计,没有比令自己开心更重要的事。有很多人一开始就尝试设计一些期望得到商家关注的作品,这么做当然很有道理,因为你可以向世人展示你在商业环境内的设计才能,这并没有错。但在一开始,在你还在强化自己的技能组合、树立作为一个艺术家的个人风格时,你必须为自己创作,只为你的快乐而创作。
另外一点是,人们往往对创意事业的成长进度有过高的期待。你不可能在6周或者6个月内就能迅速提升,进步需要多年的累积。一边接些恶心的活儿,一边额外做些艺术创作,在空闲的时候边实验边得到提升;可是我觉得这种进步的方式已然消失了。
还有,照着一个个教程操作,或是翻遍所有可以接触到的设计网页并不能确保迅速成长——这么做不过令你的作品看起来毫无特色,相当于所有大众风格的大杂烩,而不是万绿丛中的那一点红。为什么非要向别人看齐呢?不要让别人去定义你的视觉理解或艺术方向。找到自己的定位,走出自己的路来。嗯,这当然要一步步来。
Ryan:这是我听过最好、当然也是最直接的忠告。
Justin:有人会建议全天候拿着一本笔记本,走到哪便把能激发你的事物记下来——这都是放屁!我讨厌那些关于获取灵感的谬论。停止看网页、看教程,也别买杂志了。停止寻找灵感,倾听自己的声音吧——然后一切都将随之而至。
Q:这个建议真心不错。你说你在布鲁克林区住,住在那里会不会令你创意大增?
Justin:我住在哪里对我的工作没有影响,真正影响我的工作的是我的生活方式。在布鲁克林的生活很精彩,交了很棒的朋友,这一切我拿什么都不换。不过,过去在墨尔本的生活也是这么开心来着。虽然我很喜欢布鲁克林,但我不去艺术展开幕式——那并不会为我的艺术创作提供养分。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和我的女友、小狗和朋友们坐在家里,喝喝啤酒,看看体育比赛,吹吹牛。这才是我喜欢的生活,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可以实现的生活方式。
我是很喜欢纽约,但是身处何地并不会对我的自由创作者身份形成任何束缚。就日常工作而言,没什么是存在地域限制的,所以我不同意类似“你必须搬去某个地方才能开辟一番事业”的说法。很多人会说纽约是创意之都,这里每一个人都是艺术家,你会在这里得到很多启发。但实际上,像“你必须去某个地方才能实现某个目标”这样的思维定势往往是一道自己强加给自己的枷锁。
Ryan: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,但问题的另一层意思是布鲁克林作为一个艺术社区对你的影响。大家都喜欢纽约,可对我们而言,是这里的居住者成就了纽约。我好奇的是,成为这个创意社区的一分子对你而言是否重要?还有,你在这里有什么收获?
Justin:Depthcore把形形色色来自不同界别的创意之士聚到一块去,于是我身边总是围绕着很多有创意的人。可以与志趣相投的人交流当然很重要。有人和你一起讨论某个设计创意过不过关、或者陪你度过工作上的难关,是很快乐的。我们在Depthcore里所经历的是从一个学生,变成一个略知皮毛的业余爱好者,又慢慢成长为一个颇有心得的爱好者,进而成为职业设计师,甚至是受追捧的职业设计师。在成长进阶的过程中,我们互相扶持,没有对方就没有后来的自己。但是,成为我们这种群体的一部分,并不需要面对面地腻在一块儿。
也许这只是我习以为常的判断,因为我总是可以在线上获得大家的帮助和支持,无论我在哪里。这是我所知的唯一方式。如果你想真人对谈,那么纽约就是最理想的地方了。虽说我在纽约的所有朋友都从事创意行业,而且这也是我们当初之所以相识的原因,但我们之所以能成为真正的朋友,是因为大家的人生观相近,而不是因为职业相似。
Q:正常情况下,你每天是怎么度过的?
Justin:起床后,带Frank去散步,回家后处理一些日常杂务:整理发票单据、收发邮件、看点书。我还会查看一下体育积分榜和消息概要。如果那天是锻炼日,我便去做做运动。吃完午餐后开始工作,先是做个人项目Facets,然后是客户业务。晚上7点开始,我又带着Frank去散步,直到Ting回来,我的工作时间才算是结束了——那是我们一起消遣娱乐的时间,煮晚餐、和朋友们约会,或者在沙发上看动画片《开心汉堡店(Bob’s Burgers)》。
Q:你最近在听什么音乐?
Justin:新歌老歌都有。最近在听Lorde和Neil Young的歌。我一直挺喜欢Metallica,SBTRKT,Washed Out,FKA Twigs和Kendrick Lamar的歌。我还听不少伴奏音乐,像Teen Daze和Tycho的音乐。
Ryan:我们的音乐口味很相似哦。那你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和电影是什么?
Justin:我工作的时候以电视为伴,所以我真的什么节目都看。《黑道家族(Sopronos)》是个不错的选择,我还喜欢《凡人烦人(Bored to Death)》《宋飞正传(Seinfeld)》《抑制热情(Curb Your Enthusiasm)》《路易不容易(Louie)》《绝命毒师(Breaking Bad)》和《火线(The Wire)》。
电影很难选。我在澳大利亚收藏了500张DVD——还记得我刚才说我过去在零售店打工吗?打工的钱都花在买DVD上了。特别喜欢的电影有《黑客帝国(The Matrix)》《低俗小说(Pulp Fiction)》《谋杀绿脚趾(The Big Lebowski)》。最喜欢的电影之一是《第六感生死缘(Meet Joe Black)》,它对死亡有一个美丽而细腻、黑暗又带点幽默感的剖析。我最喜欢的迪士尼电影是《变身国王(The Emperor’s New Groove)》,神一般的David Spade(电影配音)实在(把国王)演绎得太精彩。这是我最喜欢的五部电影。啊,还有《王牌播音员(Anchorman)》!
Q:你最喜欢的一本书是?
Justin:这比前一题还难回答。我喜欢阅读。我说不出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,但我可以说说我最喜欢的一些书:村上春树的《发条鸟年代记(The Wind-Up Bird Chronicle)》和《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(Hard-Boiled Wonderland and the End of the World)》,David Mitchell的《云图(Cloud Atlas)》,Luke Davies的《糖果(Candy)》。“冰与火之歌”系列小说很不错。最近我在看Hugh Howey的筒世界传奇(系列末日后小说三部曲Wool、Shift、Dust)。
Tina:你小时候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?
Justin:我看很多Enid Blyton的故事书,她是最优秀的英语儿童读物作家之一。她的好几个系列作品我都很喜欢,像“秘密七人组(The Secret Seven)”系列和“冒险四人组(The Adventurous Four)”系列。小时候我还喜欢Murray Ball的《福特罗特公寓(Footrot Flats)》。
Q:你最喜欢的食物是?
Justin:我的回答可能很无趣,但我真的很喜欢吃三明治——培根鸡蛋三明治加芝士、牛油果、番茄。我的口味再简单不过。
嘿,你想知道我最拿手的菜式是什么吗?
Q:当然!
Justin:烤鸡胸!我调制好一些特别的鸡肉腌料,在烤架上烤熟。我会算好时间,所以肉质特别鲜嫩。
Q: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你家尝尝?
Justin:随时欢迎,来我家我给你们烤鸡吃。我把食谱都记下来了。
Q:好呀。最后一个问题是,你想留下什么遗产?
Justin: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一个简化的概念,所有正为事业奔忙的人都需要把这个问题谨记于心。我走过的每一步逐渐成就了今天的自己,我不会去考虑当前的努力对将来有什么影响。归根到底,我不过是希望做一些令自己开心而且有意思的设计作品。而所有这些作品——无论效果如何——都将会是我的遗产,但我并不担心它们是好是坏。
Tina:就个人而言,你想留下什么遗产?
Justin:没有。我只是努力做个好孩子、关心身边的人,并不是努力成为最伟大、最了不起或者最闪耀的人。我的追求不过是成为一个正派体面的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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